• 花官乡中心幼儿园甲型H1N1流感防控应急预案


  • 一、指导思想
     1.预防为主、常备不懈
    宣传普及甲型H1N1流感防治知识,提高全体教职工的防护意识,加强日常监测,发现病例及时采取有效的预防与控制措施,迅速切断传播途径,控制疫情的传播和蔓延。
    2.规范管理、统一领导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传染病突发事件的预防、疫情报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实行依法管理。幼儿园成立预防甲型H1N1流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挥、协调与落实幼儿园对该病的防治工作。
    3.快速反应、运转高效
    建立预警和医疗救治快速反应机制,增强应急处理能力。按照“四早”要求,保证发现、报告、隔离、治疗等环节紧密衔接,一旦发现疫情,快速反应,及时准确处置。
    二、工作小组成员名单及工作职责
    (一)工作小组成员名单及联系方式:
    组 长:李永安 联系电话:13780755348、6470209(办公室)
    副组长:张兵(副园长)联系电话:13561034179 6470306(办公室)
    封万义(后勤主任)联系电话:13884913608
    组 员:刘海霞(保教主任)联系电话:13792063026 
    宋红梅(保教副主任)联系电话:13406127351  
    王玉荣(保教副主任)联系电话:13405469098 
    王 娟(年级组长)联系电话:13325061799  
    薛艳萍(年级组长)联系电话:13780797737  
    鞠雪梅(年级组长)联系电话:15318397789
    及各班主任
    (二)职责分工
    组 长:全园预防控制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领导,指挥协调。
    副组长:负责建立全园传染病防控制度,检查本园制度落实。
    组 员:防控工作执行人,负责本园卫生保健检查、观察防治和信息报送以及全园宣教工作。
    班主任:防控工作班级责任人,负责检查本班传染病防控制度的落实,负责本班幼儿卫生常规的养成,负责向幼儿园保健室及时上报本班幼儿缺勤原因以及可疑或确诊病例情况。
    三、具体举措
    1.加大宣传工作力度
    组织全园教职员工专题培训,并通过家长明白纸、本园网站等途径向家长宣传普及甲型H1N1流感防治知识,了解甲型H1N1流感的发病症状、预防措施、传播途径、病儿的护理等方面的知识,让教师、家长全面了解病理知识,达到家园配合做好预防工作。
    2.加强晨间检查及全日观察工作
    做好幼儿的晨间检查,通过一摸、二看、三问、四查的方式,细致地观察每一个孩子的情绪与身体状况,有可疑病症,立即让家长带领幼儿到医院确诊。并实行“一天两检”制度,必要时对个别班级再增加检查次数。
    3.加强幼儿个人卫生教育
    教育孩子饭前便后一定要洗手,注意个人卫生,坚持用肥皂和流动水洗手,并利用图片、故事、多媒体课件等形式对幼儿进行良好卫生习惯的培养。
    4.加强卫生消毒工作
    (1)幼儿餐具、杯子每天消毒。
    (2)幼儿桌椅、大型玩具、门把手、楼梯扶手、厕所等每天用84消毒。
    (3)活动室定期开窗通风,保证室内空气新鲜,温度适宜。
    5.做好防范措施
    带领幼儿多进行户外活动,适当锻炼身体,增强抵抗能力。鼓励幼儿多饮温开水。指导家长为幼儿搭配平衡膳食营养,多提供蔬菜和瓜果,保证幼儿摄入足量的、均衡的营养,增强孩子的免疫力。
    6.控制集体活动
    控制班级之间串班,不搞大型活动,建议家长不带幼儿到人群密集的场所,以减少感染机会。
    7..加强考勤制度
    各班做好幼儿点名工作,发现幼儿缺勤,必须立即与家长联系,了解原因,并做好记录。
    8.加强排查制度
    发现教师、幼儿中有接触外地,特别是来自发生疫情、病例地区的,要制止进入园内,并要求在家观察7天后持医院开据的健康证明,在保健老师检查确系正常后方可进入幼儿园。
    9..实行日报告制度
    完善甲型H1N1流感报告网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实行日报告制度,“分层管理,及时落实”。教师每天了解缺席幼儿情况,发现病情及时与年级组长联系,年级组长及工作小组成员发现可疑病情及时向园领导汇报,园领导立即向乡教育办等上级主管部门汇报。
    四、紧急疫情应急处理 
    1.当幼儿园发现甲型H1N1流感疫情(包括疑似疫情)时,立即报告教育主管部门和卫生部门,并采取果断措施,对病人实施严格隔离,到指定医院进行治疗。
    2.对与甲型H1N1流感病人有密切接触的师生进行就地隔离,并进行医学观察1周以上,待未发现流感样症状并经指定医院医生检查确认后方可返园。
    3.对甲型H1N1流感病人到过的场所及用过的物品,迅速、严密、彻底地做好全面消毒工作。
    4.积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作好流行病调查及善后处理工作。
     
     
                                                                                                2009-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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